颱風小犬接近台灣,部分縣市宣布停班,勞動部今(4)日說,颱風來臨必須優先考慮出勤安全,只要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途任一區遇到停班,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也不可要求勞工補班。
▲如果公司沒放颱風假但勞工上班途中會遇到停班課的地區、或是居住地停班課,那麼當天就不用出勤。(示意圖/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指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必須優先考慮勞工出勤安全,當居家地、工作地或上班途中遇到停止上班宣布,也沒辦法出勤時,勞工可以不出勤。
黃維琛也說,勞工不出勤時,雇主也不能把勞工當成曠職,或者是強迫請自假,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黃維琛也說,勞工沒辦法出勤,雇主宜照給工資,如果勞工能上班也建議加給工資,如果因颱風天出勤而有相關勞資爭議,都可以跟地方勞政主管機關申訴協調處裡。
黃維琛也說,勞動部已訂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如果沒有參照辦理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相關規定,都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