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子向婦產科醫師求償。(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新竹蘇姓婦人懷孕後因已育有兩名幼兒不願再生,遂至邱姓醫師開業的診所人工流產,邱姓醫師開立人工引產藥物讓蘇女施用,並告知「都流乾淨了」,蘇女為了避孕前往其他醫院看診,竟發現腹中胎兒還在成長,因引產藥物影響,最終胎死腹中,她為此向邱姓醫師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邱姓醫師有疏失,判賠35萬餘元。
蘇女主張,去年9月12日發現懷孕後,因已育有兩名幼兒,遂於3天與丈夫至新竹一家婦產科診所看診及人工流產,邱姓醫師以超音波檢查後,確認她懷孕5周已有胚囊,嬰兒體長約0.9CM,當天即開立人工引產RU486藥物讓蘇女服用,2天後,蘇女又再服用醫囑開立的其他藥物。
蘇女於9月22日再度回診,邱姓醫師以超音波檢查後,告知蘇女「都流乾淨了,只剩下一點點黏膜」,蘇女不疑有他,以為已成功人工流產,便未再與醫師另約時間回診。
蘇女為了避孕,10月21日前往其他醫院裝置避孕器,醫師卻發現胎兒根本沒有流產,甚至還在腹中持續成長且已有心跳,且胎兒太大已無法人工流產。因蘇女曾服用墮胎藥的影響,胎兒11周又6天時胎死腹中,她為此還緊急進行子宮搔刮手術治療。
蘇女因此事向新竹縣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但邱姓醫師卻都未出席,她憤而對邱男提告求償60萬元,其中包含坐月子、嬰靈超渡儀式及精神慰撫等費用。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邱姓醫師未及早發現流產失敗,顯有醫療過失,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判邱男需賠償35萬87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