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法吸菸獎金擬提高 菸權會批柯:鼓勵民眾當抓耙子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哈菸族注意!台北市衛生局擬修改《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未來只要民眾檢舉路邊違法吸菸族、違法兜售菸品者,檢舉獎金從原先罰鍰金額的5%提升至最高50%。草案一出,引發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不滿,痛批柯市府不應鼓勵民眾互相密告。

柯文哲,柯P

▲市長柯文哲。

《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中,提高民眾檢舉的獎金,像是違反販售菸品十八歲少年者,經舉報後,獎金從原本的5%提高至50%,最高有25000的檢舉獎勵金;而檢舉民眾在公園場所吸菸,民眾最多可以獲得30%報酬獎勵,最高3000元的檢舉獎勵金。

戒菸圖(圖/翻攝董氏基金會臉書)

▲戒菸照。(圖/翻攝自董氏基金會)

對此,菸權會反批,柯市府這樣措施救得了低迷的施政滿意度嗎?菸權會指出,柯P身為228事件受難家屬,對於這種「抓耙子文化」應該是非常深惡痛絕,竟然鼓勵民眾以密告的方式施政,以獎金提供誘因,令人困惑。(整理:實習編輯王浩瀚)

菸權會三點聲明

一、政府公權力的執行基礎不應該建立在鼓勵民眾互相密告的行為上。

臺灣過去曾經歷一段長期的「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的白色恐怖時期,除了造成大量的冤、假、錯案外,更嚴重的是,這種政府政策讓人性扭曲,對於人性尊嚴的傷害難以彌補,民眾更是對此深惡痛絕。在臺灣社會普遍對於「轉型正義」的價值已有共識的今天,臺北市政府竟要以鼓勵民眾當「爪耙仔」的方式行使公權力,根本就是開民主的倒車。

二、臺北市議會應發揮監督制衡的職能,不能任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胡作非為。

仔細檢視臺北市政府此次提出的「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的修正條文,處處可見其便宜行事之處。例如第2條將主管機關逕改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此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條,以及《菸害防制法》第3條關於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的相關規定。臺北市議會不能放任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任意擴權、濫權。

三、臺北市民也應嚴格督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適當且合理的政策措施。

根據法律保留原則,在限制人民的權益部分,不論是法律或行政命令,都應該明文具體,而禁止類推適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在全市四處設置禁菸區域,卻不從便民的思考著手,讓吸菸者也有同等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其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合理且適當地在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區,而不是把吸菸者當罪犯,更不應該鼓勵民眾為了檢舉獎金當「爪耙仔」。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在相關執行部分應謹慎為之,民眾亦可依法爭取屬於自身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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