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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媽代收公仔、結果錢被拿去買育兒用品 律師: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

評論

這篇文章報導了教育部因短片內容引起爭議,將該影片下架並道歉的情況。教育部的短片中,男主角的錢被媽媽拿去買育兒用品,而不是他所請媽媽代收的公仔包裹。法律專家呂秋遠律師表示,依照法律規定,媽媽的行為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這是告訴乃論的罪行,如果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不會因此受罰。 呂秋遠律師指出,真正導致少子化的問題之一是與公婆同住,教育部在這方面理解上出錯了。律師在臉書的全文中進一步評論,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缺乏了解,他們解決少子化的方式是讓媽媽自行?定將屬於兒子的錢花在孫子身上。此外,教育部似乎沒有對外包廣告案進行充分的審查,只要有外包說什麼,他們就照單全收,或者他們本身就是這樣想的。 呂秋遠律師強調,媽媽擅自決定挪用兒子的錢去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即使是給孫子,也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兒子在六個月內仍然有權告媽媽。律師提到,法律強調個體主義,每個人的財產都應受到保護。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報導了教育部的廣告引起爭議並被下架的事件,呈現了律師對相關法律的評析。呂秋遠律師批評教育部對年輕人的了解不足,以及對外包廣告案的審查不嚴謹。此外,他強調?體主義在法律中的重要性,並提出了媽媽挪用兒子財產的法律問題。

這篇文章報導了教育部因短片內容引起爭議,將該影片下架並道歉的情況。教育部的短片中,男主角的錢被媽媽拿去買育兒用品,而不是他所請媽媽代收的公仔包裹。法律專家呂秋遠律師表示,依照法律規定,媽媽的行為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這是告訴乃論的罪行,如果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不會因此受罰。 呂秋遠律師指出,真正導致少子化的問題之一是與公婆同住,教育部在這方面理解上出錯了。律師在臉書的全文中進一步評論,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缺乏了解,他們解決少子化的方式是讓媽媽自行?定將屬於兒子的錢花在孫子身上。此外,教育部似乎沒有對外包廣告案進行充分的審查,只要有外包說什麼,他們就照單全收,或者他們本身就是這樣想的。 呂秋遠律師強調,媽媽擅自決定挪用兒子的錢去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即使是給孫子,也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兒子在六個月內仍然有權告媽媽。律師提到,法律強調個體主義,每個人的財產都應受到保護。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報導了教育部的廣告引起爭議並被下架的事件,呈現了律師對相關法律的評析。呂秋遠律師批評教育部對年輕人的了解不足,以及對外包廣告案的審查不嚴謹。此外,他強調?體主義在法律中的重要性,並提出了媽媽挪用兒子財產的法律問題。

問答

Q1:依據呂秋遠律師所言,媽媽涉嫌犯了何罪? a) 親屬間侵占罪 b) 貪污罪 c) 偷竊罪 正確答案:a) 親屬間侵占罪 Q2:依據呂秋遠律師所言,依法處罰的期限是多久? a) 半年 b) 一年 c) 五年 正確答案:a) 半年 Q3:根據教育部的「少子化」廣告,呂秋遠律師提到了什麼對教育部的觀察? a) 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 b) 教育部有嚴格的廣告審稿制度 c) 教育部沒有與法務部合作的意願 正確答案:a) 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

Q1:依據呂秋遠律師所言,媽媽涉嫌犯了何罪? a) 親屬間侵占罪 b) 貪污罪 c) 偷竊罪 正確答案:a) 親屬間侵占罪 Q2:依據呂秋遠律師所言,依法處罰的期限是多久? a) 半年 b) 一年 c) 五年 正確答案:a) 半年 Q3:根據教育部的「少子化」廣告,呂秋遠律師提到了什麼對教育部的觀察? a) 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 b) 教育部有嚴格的廣告審稿制度 c) 教育部沒有與法務部合作的意願 正確答案:a) 教育部對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教育部「0-6歲國家一起養」的少子化政策廣告引起爭議。(圖/翻攝自吳崢臉書)

▲教育部「0-6歲國家一起養」的少子化政策廣告引起爭議。(圖/翻攝自吳崢臉書)

教育部9月推出「0到6歲國家一起養」短片,影片中男主角拜託媽媽代收訂購的「公仔」包裹,結果錢被拿去買「更有用的」育兒用品,引發討論,教育部將YouTube影片下架並道歉。呂秋遠律師說,依法,媽媽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的罪,只要你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沒事」。他也說,少子化的真正根源之一,其實是跟公婆同住,教育部不要再搞錯重點了!

以下為呂秋遠律師臉書全文:

「律師,為什麼我媽可以把『我請我媽代收公仔』的錢,拿去買我家小朋友的用品呢?」

「當然不行,所以依法,你媽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的罪,只要你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沒事。

如果教育部的「少子化」新廣告,想要與法務部合作,應該可以朝向這個方向發展,只可惜,教育部的審稿官員沒有想到這些,才會讓這則廣告黯然下架。但是,這則廣告,讓我竟然也產生了一些心得:

1.教育部對於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他們的解決少子化方式,就是讓媽媽自作主張把屬於兒子的錢花在孫子身上。

2.教育部沒有任何外包廣告案的審稿人員,只要外包說什麼,他們照單全收。或者是他們根本就是這麼想的。

3.媽媽擅自決定挪用兒子的錢,去買她想要的東西,即使是給孫子,一樣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六個月內,兒子都可以告媽媽。

4.法律強調個體主義,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雖然夫妻間還是會因為家庭生活費用而有些例外,但是只要不是自己的錢,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不要亂花別人的錢。

5.公仔跟嬰兒用品,都很重要。媽媽如果真的覺得孫子的用品一定要買,請用自己的錢,也要看兒子願不願意接受。

6.有些婆婆很愛買巧克力、零食給孫子,不顧媽媽反對,還會說:「我兒子也是這樣養大的,不然你是在不高興什麼」這非常的不尊重孫子的爸媽。

7.兒子沒錢還是寧願把錢花在公仔,不願意買孩子的用品,這是選擇問題,不是育兒問題。

8.這麼關心孫子的阿嬤,還看不下去自己兒子買公仔,應該要多給兒子一點錢,而不是挪用他的錢。

9.每個人對於事情的優先順序,我們都得要尊重,大不了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自以為成年的兒子選擇錯誤,而幫他做出自己想要的選擇,只會養出媽寶而已。

10.看見沒有!少子化的真正根源之一,其實是跟公婆同住,教育部不要再搞錯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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