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婦人被撞後雙腳骨折受困車底。(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37巷路口,前天(10日)晚間8時許,1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準備過馬路時,被1輛右轉彎的汽車直接撞上,婦人倒地後雙腳當場遭輾過,還受困車底無法動彈,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派遣人、車前往搶救,消防隊到場後,將受困在車底的婦人救出,過程中婦人痛的不斷哀號後還一度失去意識,所幸婦人被救出脫困後送醫救治,暫無生命危險,事發原因及相關肇責還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
▲消防隊將婦人救出。(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事發時紀姓婦人(76歲)當時正步行在行人穿越道上,準備穿越汐止區大同路一段,才剛走沒多久,就被突然被1輛右轉的汽車迎面撞上,紀婦間被撞倒捲入車底,雙腳被輪胎輾壓住受困,無法動彈,痛的不斷哀號,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立即將受困在車底的婦人救出,婦人救出時雙腿已閉鎖性骨折,由救護車送醫急救,經手術後暫無生命危險。
▲婦人走在斑馬線上被撞受困車底。(圖/翻攝畫面)
肇事的駕駛王姓男子(39歲)向警方稱,當時右轉時遭A柱阻擋,才未注意婦人的身影直接撞上,但王男仍被警方依「未禮讓行人」開罰,警方事後檢測其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酒駕肇事,但詳細事發過程及肇事原因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
▲婦人被撞瞬間。(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六大隊大隊長羅億田表示,車禍發生在等待救援人車到達前,不可隨意移動傷者,然而在不懂急救要領下,若隨便扶起傷者,很可能造成頸部受創或骨折傷害產生位移,假設壓迫到神經或氣管,很可能導致傷者永久性傷害,搬動傷者的任務還是交給專業的消防人員來處理。
汐止分局呼籲,駕駛人和行人都需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也應依照標誌(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一同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