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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最愛幹三件壞事!百萬租屋族超困擾 租盟籲內政部設「法扶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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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租屋糾紛問題以及對應的解決方式。文章指出,台灣目前的租屋法規不彰,因此租屋族在面對糾紛時往往求助無門,多數只能吃虧認賠。文章結合了租盟進行的租屋狀況調查數據,提到了3成的租屋族曾遇到糾紛,然而其中8成僅能透過網路自行尋找答案或詢問親友處理,最終高達85%的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 此外,文章也提到了內政部雖然通過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糾紛適用消保法,但糾紛處理的配套資源至今仍未完成。作者指出,實務上一些常見的糾紛,例如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以及人際互動等,並不在消保法的保障範圍內,因此多數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而如果需要訴訟方式處理,相較於房東,租客在經濟、社會資源和租賃知識經驗方面都相對弱勢,很難有足夠的財力僱請律師協助,因此多數結局都是吃虧認賠搬走。 除此之外,文章還提到內政部地政司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進行租賃住宅諮詢服務,但該專案的內容僅包含國外案例研究、宣導講座以及一般租賃諮詢服務,未能涉及更深入的法律協助,如法律文件撰寫和訴訟程序等。總結來說,此篇文章從數據統計以及專家的意見呼籲,強調政府應提供更充足的租屋法律服務,以協助租屋族應對租屋糾紛問題。

這篇文章報導了租屋糾紛問題以及對應的解決方式。文章指出,台灣目前的租屋法規不彰,因此租屋族在面對糾紛時往往求助無門,多數只能吃虧認賠。文章結合了租盟進行的租屋狀況調查數據,提到了3成的租屋族曾遇到糾紛,然而其中8成僅能透過網路自行尋找答案或詢問親友處理,最終高達85%的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 此外,文章也提到了內政部雖然通過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糾紛適用消保法,但糾紛處理的配套資源至今仍未完成。作者指出,實務上一些常見的糾紛,例如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以及人際互動等,並不在消保法的保障範圍內,因此多數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而如果需要訴訟方式處理,相較於房東,租客在經濟、社會資源和租賃知識經驗方面都相對弱勢,很難有足夠的財力僱請律師協助,因此多數結局都是吃虧認賠搬走。 除此之外,文章還提到內政部地政司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進行租賃住宅諮詢服務,但該專案的內容僅包含國外案例研究、宣導講座以及一般租賃諮詢服務,未能涉及更深入的法律協助,如法律文件撰寫和訴訟程序等。總結來說,此篇文章從數據統計以及專家的意見呼籲,強調政府應提供更充足的租屋法律服務,以協助租屋族應對租屋糾紛問題。

問答

Q1:根據租盟及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租屋糾紛最多的問題是什麼? a. 提前終止租約 b. 修繕問題 c. 押金返還 正確解答:c. 押金返還 Q2:根據租盟進行的「租屋狀況調查」,約有多少租屋族曾遇到糾紛? a. 1成 b. 2成 c. 3成 正確解答:c. 3成 Q3:內政部今年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糾紛適用哪部法律? a. 消費者保護法 b. 契約法 c. 民事訴訟法 正確解答:a. 消費者保護法

Q1:根據租盟及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租屋糾紛最多的問題是什麼? a. 提前終止租約 b. 修繕問題 c. 押金返還 正確解答:c. 押金返還 Q2:根據租盟進行的「租屋狀況調查」,約有多少租屋族曾遇到糾紛? a. 1成 b. 2成 c. 3成 正確解答:c. 3成 Q3:內政部今年通過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糾紛適用哪部法律? a. 消費者保護法 b. 契約法 c. 民事訴訟法 正確解答:a. 消費者保護法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住盟指出,租屋族面對租屋糾紛往往求助無門,江永昌(中)呼籲內政部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圖/住盟提供)

▲住盟指出,租屋族面對租屋糾紛往往求助無門,江永昌(中)呼籲內政部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圖/住盟提供)

房價居高不下,租屋成為不少人的無奈之選!根據租盟及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租屋糾紛諮詢最大宗為「提前終止租約」、「修繕問題」、「押金返還」。租盟表示,台灣長年的租屋黑市與法規不彰,租屋族面對租屋糾紛時往往求助無門,多數只能吃虧認賠,立委江永昌呼籲內政部,應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讓百萬租屋族「求助有門」!

租盟進行蒐集「租屋狀況調查」,1,253份有效問卷中,約3成租屋族曾遇到糾紛,其中8成僅能透過「網路自己找答案」與「詢問親友與認識的人如何處理」,最終高達85%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

蔡亞芳表示,不少租屋族面對糾紛,在財力不足處於弱勢情況下,往往走向任培班家結局。(圖/住盟提供)

▲蔡亞芳表示,不少租屋族面對糾紛,在財力不足處於弱勢情況下,往往走向任培班家結局。(圖/住盟提供)

租盟代表蔡亞芳表示,內政部今年雖然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糾紛適用消保法,然而糾紛處理的配套資源至今遲未銜接完成。

她說,實務上,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人際互動…等糾紛,並不在「消保法」規範保障內,多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如需經訴訟方式,相較於房東,租客無論在經濟、社會資源、租賃知識經驗都相對弱勢,無法有足夠財力僱請律師協助,致使多以吃虧認賠搬走為結局。

蔡亞芳進一步指出,內政部地政司雖自2019年起,便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進行租賃住宅諮詢服務,但專案內容僅包含國外案例研究、宣導講座與一般租賃諮詢服務,未能涉及如「法律文件撰寫」、「訴訟程序與代理」等更深入的法律協助。

她代表住盟呼籲政府,應提供更充沛的租屋法律服務,協助租屋族因應租屋過程之爭議困擾,保障其居住權益。我們認為此服務,除了「一般租屋法律諮詢」外,進一步針對有需要個案提供直接協助,像是包律文件撰擬、陪同調解、和解(代理)、訴訟輔助、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團體訴訟等「訴訟程序協助」項目。

江永昌表示,相關「法扶專案」有前例可循,他將與內政部溝通,盼讓租屋族也可求助有門。(圖/住盟提供)

▲江永昌表示,相關「法扶專案」有前例可循,他將與內政部溝通,盼讓租屋族也可求助有門。(圖/住盟提供)

長期關注居住議題的江永昌表示,勞動部、原民會皆有由政府開設法幅專案方式辦理糾紛等問題,建議「租屋糾紛」應循前例,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他指出,「開構想目前已與司法院、法扶基金會進行溝通,兩大機關皆樂觀其成,下一步將與內政部溝通,爭取預算,盼租屋族未來可『求助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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