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男操練刺槍術。(示意圖/資料畫面)
陸軍第十軍團257旅嘉義中坑營區日前發生新兵打群架事件,分屬不同連的2名新兵起口角後,分別撂人助陣演變成大亂鬥,嘉義憲兵隊將涉案16名新兵依《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嫌函送法辦。嘉義地檢署認為,軍營是封閉場所,不構成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因此全部不起訴。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檢方調查,8月29日上午,陸軍步兵第257旅部四營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2名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不同連的新兵互看不順眼,雙方起爭執爆發口角,各自撂人助陣互毆,涉入打架、圍觀和勸架人數多達近30人,嘉義憲兵隊調查後,有16名新兵被依《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偵結,認為《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是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的場所,聚集3人以上、有強暴脅迫行為,但這起事件發生軍事營區內的集合場,因軍營客觀上屬於封閉場所,不構成刑法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因此16名新兵予全部不起訴處分。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21)日表示,所屬257旅於今年8月份肇生新兵營內鬥毆案件,相關涉案人員除移送法辦外,依「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15日至禁足6日不等處分;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渠等人員未提出傷害告訴,且未構成刑事不法,予以不起訴處分,本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第十軍團指出,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