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工可能因感染登革熱被要求在指定治療機構隔離,勞動部今(26)日發布解釋令,若勞工因此無法工作而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且追溯至6月4日生效。
▲勞動部明確指出,勞工因染上登革熱而請病假隔離治療時,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圖/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說,因應登革熱疫情,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可能認為有需要而要求勞工必須住院治療,然而登革熱卻不像一般感冒,勞工感冒時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受治療或者是不住院。
黃維琛表示,勞工在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要求下在指定治療機構隔離,必須請病假,但請假之後,薪資中的全勤獎金可能受影響,因此今天特別發布解釋令,明令勞工在這樣的情況下請假,雇主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黃維琛也說,這項解釋令追溯至6月4日生效,這是今年本土第一例發生的時間點,而過去已經受到影響的勞工都可以跟雇主要求補發,若雇主拒絕可請地方主管機關輔導,若雇主輔導之後仍拒發,則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