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國土署官員再涉賄賂,繼前工程組長張之明後,南工分署長吳瑞安也遭檢調收押。(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國土署(原營建署)又涉收賄案!國土署南工分署長吳瑞安,涉南部多起標案收賄包庇,金額達數百萬,涉案廠商陳登來、藍委鄭天財助理執行長張騰龍,3人遭橋頭地檢署羈押禁見獲准。國土署今(2)日發布聲明,「初步清查,查無廠商陳男有承攬南工分署案件,但尊重檢調司法公正,將全力配合調查。」
7月期間國土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遭人舉報收受賄賂,檢調調查後,發現張之明收受廠商陳登來、藍委鄭天財助理執行長張騰龍等人賄賂,金額高達7567萬多元,還請廠商幫忙養情婦、買車,檢方8月底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張等人,並具體對張求刑25年。
今(2)日陳、張2人再度因賄賂案遭檢方羈押,此次涉案官員為國土署南工分署署長吳瑞安,涉及南部多起標案收賄包庇,金額數百萬,共3人遭橋頭地檢署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廉政署南部調查組、高雄市調查處數月前接獲檢舉,指陳、張2人除了張之明案外,亦涉及南部多起工程標案賄賂,並有高官收賄包庇,檢調初步蒐證後,認為案情並不單純,交由橋頭地檢署偵辦。
橋頭地檢署深入追查後,發現陳登來2020~2021年承攬南工分署多項工程,並於2022年透過白手套張騰龍,多次在高雄市知名餐館見面,涉嫌行賄分署長吳瑞安共數百萬元賄款。
橋頭地檢署於今年7、10月2次搜索吳辦公室等多處,帶回帳冊等證物,並於10月27日至31日間分別傳訊吳、張、陳等人,認為3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據悉,吳等人應訊時,均否認涉案。
對此,國土署表示,尊重檢方因證據調查需要採取之羈押程序。該署表示,「經初步清查,查無被告陳姓廠商承攬南工分署之相關案件,後續期盼法院嚴查徹辦毋枉毋縱、公平審判,國土署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國土署說,目前吳已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停止職務,並強調,此事爆發後,該署已重新調整相關同仁工作負責區域職務,貫徹職務輪調機制,並要求全體同仁應清廉自持,謹慎自律,嚴格杜絕不當關說飲宴,遵守廉政倫理規範作為。因此,尊重檢方調查作為,期盼法院公平審判。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