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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乾燥劑、棉花」要丟嗎?驚人真相曝光

生活中心/張家寧報導

許多民眾為了健康,都會購買保健食品服用,而開封後常見的乾燥劑、棉花等究竟要不要拿出來?對此,有藥師拍片解答,表示若少做1動作,反而讓藥品、保健品更容易壞掉。

藥師分享各類型藥物的正確保存方法。(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藥師分享各類型藥物的正確保存方法。(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不少民眾好奇保健食品開封後,裡頭的乾燥劑或棉花要不要拿出來?對此,藥師周本正在粉專《小周藥師 周本正》拍片解答「要」,並解釋由於台灣氣候潮濕,若沒有拿出來反而容易吸收空氣中的水氣,導致藥品、保健品更容易壞掉,並透露不同的藥品劑型有不同的使用期限及保存方式。

1、罐裝錠劑或膠囊

開封後裡面的棉花和乾燥劑要拿出來,拆封後半年內可以服用。

2、磨粉藥品

周本正指出,藥品磨粉後容易受潮變質,最好在醫師開立天數內服用,不可作為常備藥品使用。

3、藥水/糖漿劑

藥水要室溫避光收藏,放冰箱可能會沉澱或變質,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就要喝完,沒喝完就要丟棄。

4、外用藥膏

開封後可室溫儲藏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藥品外觀若出現破損,或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就應該丟棄。

5、栓劑(塞劑)

一般放在室溫陰涼處儲藏即可,若有特別說明才要冷藏,應避免陽光直射造成藥品軟化或變形,一旦待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就不建議使用。

6、眼藥水/眼藥膏

開封後1個月就要丟棄,除非有特別標示,否則大部分眼藥水不需要冷藏。

7、胰島素(筆型針劑)

未開封的胰島素需要冷藏保存,如果已經開封使用中就不需要冷藏,開封後可在室溫30°C以下保存4~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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