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世瑀被判刑確定。(圖/資料畫面)
知名新北聯合醫院心臟內科主任陳世瑀(原名:陳識中),被控於2009年間,利用負責辦理成立心導管中心事宜,及擔任採購案複審人之便,向投標廠商收取超過千萬元回扣,被依4個貪污收賄罪、1個洗錢罪起訴。高等法院更一審各判處10月至2年4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陳世瑀於2009年3月間任職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心臟內科主任,並負責院內籌措成立心導管中心,也擔任招標案複審人員,擁有廠商是否符合投標資格的決定權。
卻於「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心電圖分析系統」、「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心血管照護中心租賃」等5件標案中,分別向業者收賄5萬元至1155萬餘元,其中200萬元分批匯入妻子的銀行帳戶中。
檢方偵辦後,依1個洗錢罪、5個貪汙罪起訴陳世瑀,一審法院依法判刑。高等法院二審,對於「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部分判刑2年,案經上訴,最高院駁回確定,陳世瑀也已入監服刑。
另4件,最高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考量陳世瑀認罪,及所涉案件攸關國計民生,陳世瑀卻利用職務從中牟利,洗錢罪部分,判處1年有期徒刑;4個貪汙罪部分,各判處10月到2年4月不等刑期,褫奪公權2年至3年,不法所得沒收。陳世瑀不服,提起上訴,最高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