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選會今(14)日公布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與藝人賴佩霞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的連署份數(資料照/郭辦提供)
中選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定通過並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連署結果。其中郭台銘及賴佩霞1組提出之連署書件,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為90萬2389人,超過法定連署人數,將依法發給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連署保證金100萬元。
中選會表示,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經該會112年9月18日公告之被連署人,計有許榮德及姚玉霜、陳玉美及古有彬、陳長宏及周玉珍、林飛龍及賴美華、郭台銘及賴佩霞、藍信祺及周克琦、符音及謝祖鉉、陳永昌及邱一峰、鄭自才及黃聖峰、陳美妃及巫超勝等10組,法定連署人數為28萬9667人。
中選會並表示,至112年11月2日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期間截止前,計有郭台銘及賴佩霞1組向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036,778份,藍信祺及周克琦1組向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51份,符音及謝祖鉉1組向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13份,鄭自才及黃聖峰1組向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608份,陳美妃及巫超勝1組向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255,410份,其餘許榮德及姚玉霜、陳玉美及古有彬、陳長宏及周玉珍、林飛龍及賴美華、陳永昌及邱一峰等5組,均未向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
中選會說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4項規定,被連署人之連署人數,於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1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該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上開10組被連署人除郭台銘及賴佩霞外,其餘9組連署人數均不足法定連署人數二分之一,其連署保證金依法均不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