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上班一個月被開除。(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離開原有工作時,一般分為自請離職或被資遣。近日,就有網友表示,公司鼓吹他自請離職,否則就要在資遣單上,惡意留下負面評價,讓他相當擔心會不會因此影響未來的面試。文章曝光後,就引起眾怒,砲轟「他是什麼咖可以讓你沒辦法工作」。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大學生論壇《Dcard》上發文,透露以前從事餐飲行業,後來因為疫情被資遣,跳到軟體業。不過他指出,剛上班1個半月,就被公司叫去小房間,以學習進度緩慢為由,讓他選擇自請離職或被資遣。公司表示,若是以後的公司知道他自請離職,也比較沒關係、好找工作;若是選擇被資遣,公司會在資遣單上註明他學習進度緩慢、學習態度差、不思進取等負面評價,更強調他的資遣費才1,650塊而已,鼓吹他自請離職。對此,他相當擔憂:「軟體業如果被資遣了會好找新工作嗎?或是新公司會知道嗎?」。
▲公司鼓吹原po自請離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文章曝光後,就掀起網友熱議「有要領失業補助當然是選資遣啊,他是什麼咖可以讓你沒辦法工作,講出這種話真的可憐」、「公司騙你的,因為資遣公司要向勞工局申報,以前還有可能影響公司用研發替代役的名額」、「講的好像自願離職真的被下一家公司打電話詢問,前公司就會說好話似的,少在那唬爛」。
另外也有人直言「1. 勞基法有規定「公司不得在離職證明文件上加註對勞工不利的字眼,如果公司敢這麼做,你拿著證據去勞工局檢舉。2. 建議你不要自願離職,一定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然後去申請失業補助。3. 不要被資方唬了,被資遣並不影響未來的求職。加油!硬起來,別讓他們認為你好欺負。」
根據勞基法指出,若被解雇時,雇主如有強迫自請離職,勞工應予拒絕,並儘快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