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林姓砲兵在營區竊取同袍皮夾並盜刷26490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桃園市21歲林姓男子,去年10月在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時,竟在營區寢室竊取同袍皮夾,半小時內連續盜刷26490元,全都用來購買遊戲點數,同袍發現被盜刷後通報憲兵隊,事後林男賠償損失,並以3500元達成和解;桃園地院依營區竊盜罪判林男拘役20日,至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清晨7時許,林男在營區2樓寢室竊取同袍皮夾,裡面裝有證件、信用卡及現金1700元,林男隨即在籃球場上網購買手機遊戲《秘境傳說》的鑽石,他前後盜刷13次,其中9次成功,剩下4次因餘額不足失敗,總計盜刷26490元,同袍察覺皮夾遭竊後向上通報,桃園憲兵隊查出是林男所為,並將他依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林男正值青壯盛年,不思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竟於營區內竊取告訴人皮夾後,再將對方信用卡綁定ApplePay後盜刷得逞,損害告訴人及發卡銀行權益,破壞信用卡交易秩序;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同時返還財物,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而且給付賠償金完畢,遂依營區竊盜罪判林男拘役20日,至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