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今天要求法院判處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會長李在鎔5年徒刑,罪名是在2015年三星子公司80億美元合併案中涉及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
▲三星會長李在鎔涉會計詐欺操縱股價,檢方求刑5年。(圖/中央社)
路透社報導,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今天是韓國下級法院做出判決前的最後一次開庭,判決預期將在幾個月內出爐,結束歷時3年的審判。
這是李在鎔面臨的僅剩訴訟案。他先前因賄賂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而被判有罪,並於2017至2021年間合計坐牢18個月。他在2021年獲得假釋,去年再獲得特赦,使他得以正式接班三星集團會長職位。
檢察官今天告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現年55歲的李在鎔和三星其他前高階主管違反韓國「資本市場法」(Capital Markets Act),使得2015年三星物產(Samsung C&T)和第一毛織(Cheil Industries)合併案能夠成真。這起合併案幫助李在鎔在集團旗艦公司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取得更大控制權。
韓國檢方指出,涉案主管在這起合併案中犯下操縱股價等不法行為,以犧牲少數股東利益為代價幫助自身獲利。
李在鎔今天親自出庭。休庭時法庭外有一小群支持者高喊他的名字,同時也有一些不滿他的人對他怒吼。
分析師指出,本案判決結果將影響李在鎔打造三星集團未來面臨的難易度。如果他獲判無罪,就能有更多餘裕推動重大策略決定,特別是在併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