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石姓男子撞上婦人,導致婦人在80天後死亡,法官認定他難卸責又沒有取得家屬原諒,判刑10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台南石姓騎士2022年間撞倒陳姓婦人,導致陳婦受傷住院,沒想到2個半月以後,陳婦卻因肺炎死亡,石男律師雖主張陳婦死亡與石男肇事沒有因果關係,但法醫確認為車禍初期的傷勢引發一連串的感染,案經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石男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4月2日,陳婦因車禍嚴重受傷,歷經27天的加護病房後才轉入普通病房,豈料5月13日才剛出院過一天後,又因尿道感染住院,當月底又轉院治療,沒想到卻在2022年6月19日因併發肺炎死亡。
石男的律師主張,陳婦從受傷且出院後一度穩定,與車禍的因過關係中斷,石男不應負過失致死之責,也認為陳婦在住院過程重複感染,才會因肺部感染死亡。
但法醫劉景勳提供鑑定結果中顯示,陳復初期症狀為腦出血、胸壁及肺挫傷,後來出院後病況一度穩定,但感染部分還在治療,因此隔天又因泌尿道感染住院;而且陳婦身上的擦挫傷因感染無法完整治療,縱然以抗生素可用,但抗生素仍會一定程度的讓細菌產生抗藥性,導致最後無藥可用;因此主張車禍跟陳婦死亡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法醫說法有其依據,石男過失致死責任明確,且都沒有獲得家屬原諒,又辯稱自己有路權在先,又說視野遭到左方車輛阻擋才會釀禍,因此決定不予宣告緩刑,判處石男10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