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女子學開車時遭色教練侵犯。(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高雄一家汽車駕訓班的吳姓男教練,日前趁教導一名21歲的年輕正妹開車時,趁機對她伸手襲胸、摸大腿,甚至還強拉女子的手放在他的下體稱「我很硬」,女子回家後向男友和家人訴說此事,經蒐證錄音後對吳男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去年5月間,21歲的女子到高雄一家駕訓班學開車,同月30日晚間7時許,女子在吳姓男教練陪同下練習倒車,吳男假藉提醒女子未踩剎車為由,伸手觸摸女子大腿2次,她不滿吳男行為,對他說「我會記得踩,用講的就好」制止。
女子在練習S型彎道時,吳男又起色心,抓住她的手問「可不可以摸妳」,接著不顧女子驚嚇、拒絕,伸手對女子襲胸,又將手向下伸入女子內褲內,甚至強拉女子的手放在他下體,還對女子說「我很硬」,女子嚇壞大叫「不要弄我」,吳男擔心他人注意,倉皇逃下車,離開前還要女子不要把此事跟別人講。
女子家人得知此事後到駕訓班找吳男對質,吳男稱「我確實做了比較不雅的動作、保證這次是真的是初犯」、「我錯了,我不應該去侵犯她」,被害人父母提出要報警處理,吳男求饒「我也有妻小要養,你們報警後,我可能就沒工作了」,被害女子的家人蒐證錄音後,報案對他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吳男堅持否認犯行。法官認為受害女子家人提出錄音證據,且在吳男未遭受脅迫和另有主管陪同下,向女子家人表明道歉和請求原諒,足以認定其犯行,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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