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將新增2處「不禮讓行人」科技執法。(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警局將於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等2處地點,將原有的取締項目修正為「不禮讓行人」科技執法,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啟用,違者可處6000元罰鍰,以維護行人安全。
警方指出,今年6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通過,提高汽車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罰鍰上限也提高至6000元,若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還會加倍。
為改善交通環境,桃園市警局將於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等2處地點,將原多功能科技執法修正取締項目為「不禮讓行人」,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啟用。
警方表示,11月起1日至20日宣導期間,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16件,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8件,
據統計,桃園市今年1至10月取締未禮讓行人,員警攔停舉發9633件,科技執法舉發1911件,合計1萬154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萬163件,警方表示,在嚴格取締執法之下,大部分民眾均已養成禮讓行人之習慣。
警方呼籲,科技執法的目的是藉由民眾守法降低交通事故,以達充分保障用路人安全之目標,明年將持續規劃「校園及行人安全」科技執法,期透過提升執法強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