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會議昨天通過提出民事和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修正草案,讓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在12月中旬國會開議後將進行辯論。
▲泰國內閣會議21日同意通過修改民事和商事法,保障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享有一樣的權益。圖為6月4日曼谷的同志驕傲大遊行,民眾疾呼婚姻平權早日合法化。(圖/中央社)
泰國內閣會議昨天同意修改民事和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民族報(The Nation)和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總理府副發言人卡隆(Karom Polpornklang)表示,將把法案內的用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把「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以讓同婚伴侶可以獲得和異性戀婚姻伴侶一樣的權益。
卡隆表示,總理府的幕僚單位國務委員會(Council of State)也將修改其他相關法律,若同性婚姻中的其中一人去世,伴侶才能合法繼承其遺產。
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在昨天內閣會議後表示,國會12月12日開議後將就此案進行辯論。
泰國的民事與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規定婚姻是由一男一女組成,因此儘管許多泰國同性伴侶曾經試圖登記結婚,但都被戶政單位引述相關條文拒絕登記。
泰國曾經是亞洲第一個有機會通過同婚合法化相關法律的國家,2018年底當時的泰國軍政府內閣通過同性伴侶法草案,並送到國會審議;2019年3月,泰國舉行2014年政變後首次國會眾議院選舉,當時已經由內閣送到國會的同性伴侶草案被擱置。
2019年選舉過後由於新國會成員上台,所有的法律程序必須重新走一輪,這使得泰國同婚或是同性伴侶合法化的進度等於重新來過。而2019年到2023年間,同婚相關法案在國會始終無法完成三讀程序。
今年泰國5月再度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賽塔所屬的為泰黨(Pheu Thai)在選前承諾會推動婚姻平權法案,賽塔就任後也表示會維持承諾。(中央社曼谷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