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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亂刀砍死台南雙警!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11:05出稿;12:38更新判死理由】

嫌犯林信吾狂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甚至還奪槍逃逸,23日一審宣判出爐。(圖/資料照片)

▲嫌犯林信吾狂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甚至還奪槍逃逸,23日一審宣判出爐。(圖/資料照片)

去年8月22日台南發生殺警案,員警凃明誠、曹瑞傑於安南區查緝贓車時,遭到從明德外役監脫逃的林信吾殺害,兩人身中共55刀慘死,整起案件震驚社會。林信吾遭逮後被檢方求處死刑,經過1年多審理,今(23)日台南地院11點一審宣判,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竊取贓車,警員凃明誠、曹瑞傑獲報查處後慘遭殺害。(圖/資料照片)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竊取贓車,警員凃明誠、曹瑞傑獲報查處後慘遭殺害。(圖/資料照片)

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去年8月22日獲報贓車失竊,循線追查到安南區,卻先後遭到躲在草叢中的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偷襲,持彈簧刀割喉狠砍,行兇後搶走警槍逃逸,凃、曹2員倒臥血泊中,傷重不治;逃亡18小時的林信吾,搭客運到新竹下車後,隨即被警方制伏,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火速偵結起訴林信吾,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凃明誠、曹瑞傑遭林信吾亂刀砍死,告別式上家屬、同仁哀痛不已。(圖/資料照片)

▲凃明誠、曹瑞傑遭林信吾亂刀砍死,告別式上家屬、同仁哀痛不已。(圖/資料照片)

檢方當時提出4點求處死刑的理由,其一為被告為免遭查獲起意殺人,進而強盜警用槍彈殺人,動機至為不法;其二,其利刃不斷砍殺兩名員警,導致涂身中17刀、曹身中38刀,手段殘暴;其三,被告逃亡中持警槍搶劫人民,視公權力為無物,使人民對於法秩序之信賴及守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其四、被告自外役監脫逃犯下重罪,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威嚇。

殺警案嫌林信吾一審遭判。(圖/記者王宣晴攝影)

▲殺警案嫌林信吾一審遭判。(圖/記者王宣晴攝影)

案發至今已過一年多,但凃、曹家屬只要想起當時畫面,就十分痛苦,上個月底,林信吾在辯論庭上當場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表達悔意,凃警二姊對著林信吾大喊:「閉嘴,不接受!」,要求法官判死。

台南地院今(23)日一審宣判,林信吾涉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年;又犯2個《強盜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2年;又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年。林信吾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之犯罪工具及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及追徵。

台南地方法院根據4原因判林嫌死刑,其一、林信吾購買刀械時,及預設要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之意,依被告犯案情節及砍殺手法,均可認定被告殺害兩名員警之手段實屬「情節最重大之罪」;其二、林信吾犯後雖坦承犯行,僅係消極認錯,並未盡力稍予彌平家屬傷痛,另根據鑑定報告,認其再犯可能性極高,難以期待有社會化可能;其三、林信吾未有重大刺激即犯下殺警強盜槍彈犯行,只為了避免回監執行,且殺意堅定,手段兇殘、殘虐毫無人性,處無期徒刑不足評價其罪責;其四、其餘林信吾犯下的罪行,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度,並依法定應執行為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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