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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上尉淪共諜20年!吸收現役要求簽「投降承諾書」 判刑12年半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邵維強(左)被吸收為共諜長達20多年。(圖/資料畫面)

▲邵維強(左)被吸收為共諜長達20多年。(圖/資料畫面)

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於2020年間,因穿著軍服,手拿「投降承諾書」,宣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等語,引發軒然大波。檢調追查後發現向德恩是受退役上尉、現經營旅行業的負責人邵維強指使。一審判處邵維強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二審加重判刑12年6月,同樣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起訴,金門旅行業者邵維強涉嫌自2002年起,受中國共產黨廈門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指示,引介現役軍人發展組織。包括時任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作戰處上校副處長向德恩,及一名軍聞社少校記者孔繁嘉。

邵維強要求向德恩穿著軍服,簽下「投降承諾書」,並拿著承諾書與邵男合照,宣示為中共效力。待邵維強向中國官方覆命後,中國官方便透過邵男,每月支付4萬元給向德恩,至案件爆發止,向德恩共收取56萬元。2022年9月間,檢調發動搜索,傳喚已經獲調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的向男,向男坦言收賄。

一審金門地方法院認定邵維強違反國安法在台發展組織長達20年,依法判處邵男12年有期徒刑。邵男且另涉私下辦理兩岸匯兌業務,金額高達9011萬元,考量認罪,銀行法部分判刑5年,合併應執行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共254萬新台幣、18萬人民幣皆沒收。

二審金門高分院針對國安法部分,改判刑11前;銀行法部分,改判刑3年6月,合併應執行期12年6月,同樣褫奪公權4年,沒收金額不變。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至於向德恩部分,9月間被高雄高分院以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9年6月,褫奪公權4年,56萬元犯罪所得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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