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男無套林姓人妻,二審法官因這點加重賠償到50萬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陳姓男子2022年間到一間百貨公司維修眼鏡時,因迷戀林姓人妻,更在不顧對方有丈夫、小孩的情況下展開熱烈追求,後來竟躲到地下停車場車上跟林女發生10多次無套性行為,東窗事發後,林女丈夫提告求償60萬,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賠25萬,但人夫不服再提上訴,日前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認為陳男故意無套發生關係,應再加重賠償25萬元共50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為了追求林女,竟然在2022年7月初到10月底,數度開車到林女工作的地下停車場,兩人後來竟就地在車上幽會並發生10多次關係,後來地下戀曝光,林女丈夫發現陳男對自己太太有親吻、撫摸私密處等行為,已破壞婚姻害他精神受創,於是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
案經法院審理後,陳男並未到庭,僅以書狀表明自己後悔自責,除了道歉並無話可說;後來也傳簡訊向林女丈夫表達歉意並請求原諒,坦承與對方太太發生了10多次無套性行為;一審結果出爐後,判決陳男要賠償25萬元,但人夫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為陳男無套林姓人妻,增加其丈夫罹患疾病性病的風險,若懷孕也會讓對方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因此在審酌案情後,認為陳男要再加重賠償25萬元,總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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