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朱立倫(左起)、侯友宜、馬英九、柯文哲簽下藍白合6點聲明卻仍破局。(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
「藍白合」相關爭議仍持續發酵,恐怕無法像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說的「翻到下一頁」。台灣國日前赴北檢告發簽定6項協議的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總統馬英九及柯文哲,涉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搓湯圓條款」,台北地檢署已正式簽分「選他字案」偵辦,侯友宜、柯文哲等4通通列為被告。
台灣國理事長李峻涵認為,如此明顯的「搓湯圓」,以各部會作為期約標的,已經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以及「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為最重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日前柯文哲赴開南大學演講時也曾表示,「單單簽那個(聯合政府)就出問題,因為這叫期約賄選,還會被貼上政治分贓標籤」。律師黃帝穎則透過臉書分析,因當時4人密室會議,要找直接證據不容易,柯文哲所言「期約賄選」的證詞,恐怕會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