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朱國榮潛逃國外被通緝中。(圖/資料畫面)
9月間棄保潛逃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在台被控炒股多項官司仍持續審理中。其中被控利用人頭炒作龍邦國際股票及權證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朱國榮15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改輕判8年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1日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根據起訴,朱國榮被控於2011年、2012年間,利用人頭開立證券戶後,以大量相對成交等方式,炒作龍邦股票至每股13.85元,大賺6200萬餘元。之後又以同樣手法炒作認購權證,將股價炒到每股34元,獲利高達5億7千萬餘元。2次炒作共獲利6.3億餘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重判朱國榮15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判刑8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認為原審有諸多矛盾,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重裁。由於朱國榮涉案多起,9月間寧願損失5億元天價保金,也要潛逃,高等法院因此對朱國榮發布通緝,時效至2053年,恐因此影響全案更一審結果,預料被判刑度會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