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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酒醉化身永和版「超商浩克」!毆警賠10萬和解 法官認:深具悔意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陳男突然情緒失控,與警方爆發衝突。(資料照/翻攝畫面)

▲陳男突然情緒失控,與警方爆發衝突。(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永和一名陳姓工程師,今年6月間,喝醉酒大鬧超商,敲打玻璃、推倒路邊機車,警方到場時還化身「浩克」,飆罵警員三字經,更毆傷警員,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其中,陳男以10萬元與2警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務罪處陳男拘役55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檢察官指定的3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33歲陳姓男子今年6月4日凌晨3時許,喝醉酒後在永和路一段一間超商大鬧,隨機推倒機車、敲打超商玻璃,更抓起單車隨機摔到馬路上,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警員蔡昱鵬、蘇郁婷到場要協助陳男就醫,陳男卻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接著出手攻擊警員,造成蔡員手臂擦挫傷、蘇員頭部挫傷,事後陳男被依妨害公務、傷害、毀損罪嫌移送法辦。

陳男被警方壓制在地。(資料照/翻攝畫面)

▲陳男被警方壓制在地。(資料照/翻攝畫面)

陳男酒醒後懊悔不已,後續分別以4萬、6萬元與2名警員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部分,因此檢方僅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其餘部分則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陳男無視國家法治,對公務員值勤威信造成相當危害,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知所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處拘役55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檢察官指定的3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陳男當時被警方移送法辦。(資料照/翻攝畫面)

▲陳男當時被警方移送法辦。(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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