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BMW在台74線太原匝道BENZ。(圖/民眾提供)
「不知要等警察!」台中市陳姓女子日前開BMW轎車在台74線快速道路太原路匝道,不慎追撞一輛BENZ。雙方下車查看並報警,依指示拍照存證下匝道,陳女竟直接將車開走。警方通知她到案說明,才說出不知道要留在現場,由於肇事逃逸事證明確,警方也依法告發。
▲▼BMW女駕駛在移車道平面道路後竟將車開走,吃肇逃罰單。(圖/民眾提供)
第五警分局本月12日下午5點左右獲報,北屯區台74線太原路匝道發生車禍。員警立刻前往現場,卻發現只剩下遭撞的白色賓士轎車及43歲駕駛洪姓男子。
洪男供稱,他遭一輛BMW轎車追撞後就停在原地,對方30歲駕駛陳姓女子下車後查看,經報警後,依警方指示先拍照後,再將車移到平面道路等待,以免影響車流。他將車開到平面道路後,卻發現陳女直接把車開走,令他傻眼。
警方經通知陳女到案說明,她才辯稱,當時看到洪男拍照後下匝道,不知道要留下等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表示,用路人發生事故後,不論有無人員受傷,都應等待警方到場會合,不應有僥倖心理。事故後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人傷亡的肇逃財損案件,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處1千元至3千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不可輕忽。陳女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除吃上罰單外,駕照也要吊扣,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