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身障團體呼籲應制定有強制力的《無障礙專法》(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儘管冷氣團來襲,但一群身心障礙者於12月17日下午二時集結行政院門前聚集,疾呼應該要制定具有強制力的《無障礙專法》,讓身障者也有機會與一般人無異,參與基本的社會活動。對此,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也派代表正式接受身障者團體的訴求,並表示在明年一月二月將邀集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盤點身障問題,若認為現有的《身障者權益促進法》若確實有不足,必要時也將推動制定《無障礙專法》。
國內目前雖然已有《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身障平權入法,但由於未有強制力,實際上身障者的「無礙」環境並無改善。
社團法人行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表示,自《殘障福利法》後,到《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身障團體為無障礙奮鬥30多年。但至今國內對於無障礙的法規標準就有將近37種,以二重疏洪道自行車道來說, 為了阻擋機車入自行車道,設置了鐵製欄杆,導致需要以手搖車進入河堤的身障者不得其門而入,連基本的遊憩都沒有辦法。
▲社團法人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長林君潔表示,目前除了硬體外,資訊的無障礙需求也被嚴重忽視(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社團法人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長林君潔表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表示,目前法規對於無障礙規定過度狹隘,認為只要有一處有無障礙廁所、通路、斜坡就符合標準了,但障礙者去各個地方不是只要上廁所就好。
在學校須各種類型教室、辦公室、社團場所等都要有可及性,以利讓障礙生和一般生一樣全面參與,又如觀光景點之觀景台、遊具、餐廳等也必須讓障礙者能抵達、使用,法庭及醫療院所之空間設置更沒有完善無障礙規範,除了硬體之外,資訊無障礙的需求也被嚴重忽視。
因此我們需要專法及專責單位,跨各部會橫向連結、輔導、協調、監督、接受申訴並累積專業,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今日各身障團體提出包括無障礙法令不應雙重標準、建立障礙兒童人因工程人體計策數據,成立無障礙諮詢及陳情專線;國家必須視無障礙環境為必須履行之義務、無障礙專法保障身障兒童參與權利;成立國家級的無障礙環境委員會;訂定專法,促進遊戲公平性,保障障礙兒童遊戲權等7大訴求。
▲行政院人權處代表張芫睿也接下了身障團體的訴求(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參議張芫睿也接下了身障團體的訴求,也派代表正式接受身障者團體的訴求,並表示在明年一月二月將邀集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盤點身障問題,若認為現有的《身障者權益促進法》若確實有不足,必要時也將推動制定《無障礙專法》。
台灣社會福利聯盟秘書長、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辦公室主任孫一信表示,過去立法院已改善46項無障礙措施,包括無障礙行動廁所、無障礙公共建築物、網頁、餐廳、便利商店、加油站、診所、公園路阻、森林遊樂區、騎樓+人行道、
簡易升降設備VS電梯驗證、爬梯機醫材驗證、身障輔具驗證與進口、社會住宅興辦通用宅、樓梯附掛式升降椅VS建築法法規逃生淨寬、台鐵月台與車廂高度整平。孫一信坦言,診所將無障礙列入設置標準部分,由於部分基層醫師表示,若在二樓開設的診所在實務上就難以設置殘障坡道,因此最後仍遭到醫事團體反彈,這部分確實還需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