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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三讀拍板!兩種人跳腳了 張旭嵐:房市將有五大變化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囤房稅2.0影響多屋族、建商,張旭嵐推估,房市將有五大變化。(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囤房稅2.0影響多屋族、建商,張旭嵐推估,房市將有五大變化。(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立法院今(19)日「房屋稅條例修正」(囤房稅2.0)完成三讀,最快2024年7月上路,將採全國歸戶、稅率累進制度,建商餘屋也將納管,逾5年將採4.8%最高稅率。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此次修法影響到擁有4戶以上的多屋族以及建商,估計房市將產生五大變化如下:

一、「房產重新配置」: 由於各組別縣市的戶數適用稅率各異,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在節稅前提下,房產會逐漸調整,減少在高稅率縣市的持有量,降低整體的持有稅負擔。

二、「出租換取降稅」,比起最高4.8%,若房產出租並報稅,適用稅率僅1.5~2.4%,可望使囤房族將空屋出租。

三、「捨新屋買中古」,房屋稅是以房屋標準單價、屋齡和路段等條件來課稅,所以越新的住宅,房屋稅越高,在稅率調升的情況下,置產族將更明顯轉向中古屋市場。

四、「傾向預售完銷」,建商為了避免銷售期拉長,導致新成屋被課以重稅,原本以成屋為主要銷售模式的建商,更傾向透過預售快速完銷。

五、「大坪豪宅讓利」,高總價產品因銷售期長且稅基較高,對囤房重稅更加有感,因此建商不排除採取更積極的讓利方案,加快大坪數產品的銷售速度。

立法院「囤房稅2.0」三讀版本,未來囤房標準,從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自1.5~3.6%,調升到2~4.8%,且強制要求地方皆須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全數累進課徵,上限自3.6%調高至4.8%。

課徵對象主要有「自用住宅、建商餘屋」兩大項,「自用住宅」採全國3戶為限;「建商、開發商」新成屋待售戶原本在1.5年內稅率為2%,修法後將納管並限制要在2年內售出採2~3.6%,若待售超過5年,將採4.8%的最高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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