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月發8千補助快沒了,「5類人」加碼領破萬,建議符合資格者趕快提出申請。(示意圖/資料照)
依據補助性質不同,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在每個月總會收到一筆為數不小的錢,減輕生活負擔。特別是對於這類人來說,每個月的這筆錢更是不無小補,其中5類人還享有加碼補助。不過,由於受理時間、戶數有限,提醒還沒申請的人趕快把握機會提出申請,以免喪失補貼機會。
內政部自今年7月3日上午9時,開放「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申請,期間自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預計50萬戶受惠,符合資格者皆予以補貼,補助金額依照所在縣市、身分而有所不同,每個月至少補助2000至8000元不等。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已開放申請,各縣市補貼金額一覽。(圖/翻攝自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本次受理的申請者,分為舊戶與新戶。若是舊戶,111年度核定戶而且有112年5月撥款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1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若為新戶,111年度核定戶無5月撥款紀錄或本年度新申請戶,可備妥文件於「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亦可郵寄或臨櫃辦理。
申請時所需文件包括,申請書、定期租賃契約影本,以及具申請人戶名及帳號之金融機構帳戶證明文件。同時,0若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應檢附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或其配偶對於子女以外之人有監護職務,應檢附受監護人載有監護記事之戶籍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之戶籍資料未載有監護記事者,該受監護人不計入家庭成員。詳情依「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公告為主。
另外,5類人還享加碼補貼,若符合二種以上加碼身分者,擇高補貼。成年未達40歲的單身青年,補貼金額為1.2倍;結婚2年內的新婚家庭,補貼金額為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1人補助1.4倍、2人補助1.6倍、3人以上補助1.8倍,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
若具備經濟弱勢身分,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補助1.4倍;具備社會弱勢身分,包括特殊境遇家庭、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之未滿25歲者、65歲以上、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原住民、災民、遊民、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補助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