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蘇震清日前出庭時,坦承對於限制「出海」禁令有所誤解,認知錯誤。(圖/資料畫面)
立委蘇震清因涉收賄案,一審被判刑10年,10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進入二審,日前卻爆出涉嫌違反限境令,出海赴小琉球替參選立委的兒子助選。對此,蘇震清坦承「認知錯誤」,為了做選民服務,蘇震清日前再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除禁令1天。高等法院審酌後裁准聲請,於1月4日上午8點起至下午6點,暫時予以解除。
蘇震清原涉立委收賄案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2021年1月29日台北地方法院准其以100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月,每周一且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期滿前再經法院裁定延長限境令。
為赴選區小琉球從事選民活動,蘇震清日前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海令。高院考量其為屏東縣第二選區現任立委,選區範圍包括小琉球等離島,欲搭船前往從事選民服務並非無據。
又自全案偵查期間迄今,蘇震清始終遵期到庭,雖曾於2023年11月29日違反禁令,但當日下午即返回屏東東港鎮,又坦言係對法令「限制出海」範圍有所誤解,尚無惡意違反禁令之情事。
因此綜合考量其單次航程時間不長,請求解禁期間僅10小時,以及案件訴訟進行之程度等狀況,認其聲請尚屬正當,裁定准予暫時解禁,自1月4日上午8點起至當日下午6點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