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賴辦批施壓媒體!侯辦先拿到民進黨廣告指控剽竊4秒:目中無法厚顏無恥。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昨接獲消息,民進黨將在今(5)日於電視發布抹黑廣告,然而廣告內容竟移植侯辦發布之影片4秒片段,已違反著作權法,公然剽取他人著作財產權。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亮賢表示,賴清德做壞事被抓包惱羞成怒,竟又派競辦發言人抹黑侯辦施壓電視台,賴清德根本作賊喊抓賊,目中無法又厚顏無恥。
吳亮賢指出,民進黨抹黑廣告內容從0至4秒,完全直接移植侯辦於12月13日所發布之侯康配「民主要制衡、政黨要輪替」影片片段,已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侯辦今已發表聲明正告民進黨,若仍執意上架播出,將採取刑事告發外,也會連帶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吳亮賢表示,身為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公然違法被抓包後,沒有任何檢討反省能力,反而還派競辦發言人出來胡亂指控,但內容已不只是天馬行空,更是不知所云,完全是惱羞成怒的小丑行徑,且對於自身違法事項,沒有任何檢討反省之意,如同賴清德對於老家違建的態度,目中無法厚顏無恥,「怪法律、怪別人,就是不怪自己做錯事」。
吳亮賢強調,請賴清德跟民進黨先問問自己,為什麼可以這麼光明正大違法?為什麼可以這樣無恥地播放抹黑廣告?為什麼可以有無限預算播抹黑廣告?中華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民進黨政府帶頭違法,對社會做了錯誤示範,不自我反省,居然還大聲叫囂,侯辧哪有能力限制言論自由,如果有的話,侯友宜還會每天照三餐被媒體罵?電視上還會每天都是民進黨抹黑侯友宜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