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於英國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日前致函英外相卡麥隆,要求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原因是3名英國人士在黎智英案中被點名為勾結外國勢力的「共謀」。
美國之音中文網5日作了上述報導。「香港監察」多名贊助人4日致函卡麥隆(David Cameron),要求對此作出回應,除了制裁李家超,也包括凍結李家超資產並禁止入境。
這些贊助人包括前英國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上議院議員甘迺迪(Helena Kennedy)、艾爾頓(David Alton)、下議院議員錢皮恩(Sarah Champion)、卡麥可(Alistair Carmichael)以及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Geoffrey Nice)。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圖/中央社)
信中指出,「黎智英被指控的只是與外國政客及人權活動家談話,而他身為香港一家主要報章的出版人,這應該被視為是完全正常的活動」。
此外,黎智英被控的不少活動發生於香港國安法制定前,顯示香港國安法有追溯力,而港府在2020年7月1日該法生效時保證這不會發生。
黎智英是英國公民,自2020年12月起已被監禁1100天。去年12月中,卡麥隆曾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會面,是黎崇恩目前接觸到的最高層級英國官員。
會面數天後,黎智英的案件開審,卡麥隆發表聲明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並敦促北京撤回香港國安法 。
黎智英被控告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不認罪,而控方在開案陳詞時指與他有關的英國人士包括「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idict Rogers)以及人權倡議者布勞德(Bill Browder)。
裴倫德等人分別對相關指控作出批評。其中裴倫德指黎智英與他的香港工作完全無關;布勞德則稱從未與黎智英談話。
羅傑斯表示,香港警方除了懸賞通緝6名身在英國的港人,又針對與黎智英談話的英國人士,英國外交部是時候制裁李家超,並聲援所有受到北京針對的英國公民和其他人士。
他說:「英國政府還要忍耐香港政府的什麼行為,還是要等到太遲才會行動?」
英國迄今沒有制裁香港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