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11)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發現民國102年至111學年度博士、碩士違反學倫案共241件,當中遭撤銷碩士學位有54件,且在職生碩士論文就達30件,明顯逾半,要求教育部、國科會檢討改進。
▲根據教育部統計,從102年至111學年度碩、博士研究生畢業期刊論文違反學論情形相當嚴重,監察院要求教育部、國科會檢討並改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監委賴鼎銘、蕭自佑及林郁容調查學術倫理問題,邀請國內10所一般大學、9所技專校院業管副校長座談,並詢問相關單位後,調查報告昨天送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
監委透過新聞稿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102年至111學年度「博、碩士研究生畢業期刊及論文違反學倫情形」共241件違反學倫案,其中博士生52件、一般大學碩士143件及技專校院碩士46件;當中撤銷學位共65件,包含博士生11件、碩士生54件。
監委說,一般大學碩士生143件學倫案,其中碩專班學生案74件,占51.75%;技專校院碩士生46件學倫案中,碩專班學生19案,亦約占4成;且遭撤銷的54件碩士論文中,在職生的碩士論文有30件,明顯逾半。
監委認為,就資料顯示,台灣高教階段學生違反學倫者,碩士在職專班度頻率、情節都比一般碩士生重大,而近年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甚至成為選舉的攻防武器,造成社會紛擾,嚴重打擊高等教育形象,因此,教育部應從入學門檻、人數管控、論文要求等詳細探究成因,尋找妥適解決方案。
監委也說,學位分流是大方向,具體作法應透過替代性論文、修課型碩士進行,即使困難,也應由教育部與學界共同設法促成。
對於代寫論文等行為,監委指出,這些都牽涉學位論文品質,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此類問題,面臨舉證不易、認定困難,甚至遭業者反訴的困境,但是不肖業者提供掠奪性期刊、代寫(製)論文等服務,嚴重敗壞學術風氣與素質,政府要有決心,持續嚴予禁止並處置。
監委還說,為提升學倫事件處理的妥適性及可信度,教育部應儘速研處、落實「大學端建議主管機關去識別化公布歷來累積之學倫案件爭議案例」一事,另外教育部也應與學界持續關注「跨語言抄襲」、「AI人工智慧生成論文」、「學倫案件之追訴期」、「過度仰賴原創性比對系統落入科技誤判風險」等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