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郭男強調絕無利用物資袋賄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新店區香坡里前里長郭永城被控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以慈善活動名義發放價值350元「物資袋」賄選,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並被提當選無效之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當選無效,不過違反選罷法賄選部分,北院15日一審宣判,判決郭永城無罪。全案可上訴。
根據起訴,郭永城於2022年9月登記參選,為求勝選,涉嫌找來新北市玉皇太子慈善功德會蘇姓創辦人,以功德會舉辦慈善活動名義,發放「物資包」夾帶競選文宣,進行賄選。物資包內有白米、米粉、麵包、環保袋等等價值共350元,由郭永城出資讓蘇姓創辦人購買,蘇男則提供里內中低收入戶名單協助發送。
對此,郭永城否認賄選,並強調活動現場也未有任何競選相關文宣、宣傳,更沒有在物資袋內夾放文宣。不過檢方仍認定郭永城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起訴郭男,並對郭男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當選無效之訴審理後認為,郭男身披競選彩帶到現場,現場也有其競選小物口罩。物資袋由郭永城親自發給選民,顯見確實構成投票行賄罪,2023年5月間,判決郭男當選無效。至於刑事違反選罷法賄選部分,北院15日判決郭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