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南投報導
▲男子到塔塔加登玉山,撿到2支熊鷹羽毛上網拍賣遭判緩刑。(圖/資料照)
何姓男子去年到南投縣登玉山,在塔塔加登山步道撿到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赫氏角鷹(熊鷹)」2支羽毛,隨後上網標示1萬元拍賣,遭警方查獲。南投地院審結,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現年24歲何男去年6月11日前往玉山塔塔加登山步道爬山,途中撿到俗稱「熊鷹」的「赫氏角鷹」羽毛2支。他將羽毛帶下山回家,認為鷹的羽毛很稀奇,4天後以手機上網至蝦皮購物網站PO文,將2支羽毛以1萬元標售。網友發現後,立刻向警方舉報,警方循線查獲,依法送辦。
法官審理後認為,何男無前科,素行良好,僅因一時失慮,上網販售第一級野生動物羽毛。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依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刑6月。
並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命其向公庫支付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