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永雄曾不滿判決結果,在法院外開記者會,認為銀行應該也得負起責任。(資料照/記者李依璇攝)
香港資深電影人陳永雄創立的双喜電影公司,因曾發行《血觀音》、《媽的多元宇宙》等強檔大片聞名。但因2015年間找來女會計陳玉玲任職,被陳女以作假帳等方式,侵占公司款高達1.1億餘元,告上法院。一審陳女被判刑8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改判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根據判決,陳女到職後,負責「双喜公司」、「台北真好」、「工作公司台灣分公司」等3間公司的出納業務。卻因個人財務問題,利用人頭帳戶,以網路銀行轉匯等方式,挪用公司款,再向公司謊稱廠商交易款未匯入,「螞蟻搬磚」4年來共盜領公司高達1.1億餘元,包括電影《血觀音》500萬元宣傳費。
直到因双喜公司財務出現問題,陳永雄開始追問,陳女才向檢方自首,表示因為私人積欠大筆債務,才鋌而走險,而侵占來的公司款全都拿去還債,少部分留作生活費。檢方偵辦後,依業務侵占等罪,將陳女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女8年6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定陳女共犯70多個罪名,判處有期徒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於判決結果,陳永雄曾表示相當失望,並把矛頭指向銀行,因為匯款單連公司的印鑑章都沒有,匯款人還是陳玉玲,銀行竟仍准許陳女匯款,要追究銀行責任。而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23日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