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卓伯仲被判刑2年10月確定。(圖/資料畫面)
彰化縣前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被控於擔任前總統馬英九、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彰化縣競選總部總幹事期間,涉嫌以不實發票侵占總部輔選經費1800萬元,被依法起訴。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卓伯仲2年10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確定。卓伯仲確定得入獄。
根據更二審判決,卓伯仲先是被控利用2012年彰化縣政府主辦台灣燈會的贈品環保袋採購招標案,將未公開的環保袋規格等資料,洩漏給友人,協助友人得取得標案,涉犯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之後卓伯仲擔任馬英九及吳敦義的彰化縣競總執行總幹事,因友人的工廠資金周轉不靈,涉嫌將競總1000萬元競選經費挪給友人,再以印製文宣為由,用不實發票核銷800萬餘元。一共侵占1800萬餘元。
洩漏標案資料部分,卓伯仲被以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侵占部分,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