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RBC未達法定最低標準,2023年對金管會增資承諾亦跳票,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呼籲金控應辦現增挹注新壽,新光金則強調增資僅是手段,RBC達200%才是目的,並要大股東勿干擾公司營運。
▲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呼籲金控應辦現增挹注新壽,新光金則表示大股東勿干擾公司營運。(圖/資料照)
吳東進透過幕僚回應,表達有意增資是大股東對公司最直接的支持,與大股東干政無關;對於強化新光金及新壽體質,依舊主張必須先透過大股東增資「自助」,才有可能尋求監理機關的「人助」。
新壽2023年6月底RBC降至184%,未達200%法定最低標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2023年12月底RBC將在3月底出爐,不過新壽自結去年12月底RBC已降至179%,將連2期落入資本不足階段。
針對新光金經營團隊定調金控募資為最後選項,將先透過其他子公司盈餘上繳轉挹注新壽、再搭配新壽發債以強化資本,吳東進28日強調,為永續經營,新光吳家人應一起支持金控現金增資,進而增資新壽。
新光金今天發布聲明重申,金控對新壽增資為法定義務,26日新光金董事會針對主管機關來函要求內容正式提案報告,董事充分溝通,有共識協助人壽解決問題。
新光金表示,新光金增資新壽僅是手段,新壽能在2026年接軌TW-ICS前RBC達標200%才是目的,公司從未反對或阻礙對人壽子公司增資。
新光金指出,過去新光金動輒以低於票面金額向股東募資,造成股價長期萎靡不振,且募資作法未能成功扭轉公司經營困局,傷害全體股東權益甚鉅,因此,新光金規劃對新壽增資的資金來源,對全體50多萬名股東募資應為最後選項。
新光金表示,新經營團隊接手經營至今,除已現金增資新壽達新台幣15億元、新壽發行次債募資130億元外,亦致力找尋其他可最終解決讓新壽RBC在接軌ICS前得以達標的作法,因此提出比照同業將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列入RBC計算的建議,很遺憾金管會未予同意。
新光金進一步指出,公司除了努力規劃在今年第2季完成對新壽增資70億元外,並已委請外部顧問公司協助,積極研議各種可能方案,「新光金有信心能找到解決辦法,但最後仍需取得主管機關支持同意才得以落實執行」。
新光金並強調,大股東身為名譽董事長,應謹言慎行、自律自重,籲請大股東應依循合法管道,由所指派的法人董事代表參與公司經營,勿再放話干擾公司營運,以充分落實主管機關對大股東不得干政的規範精神。(編輯:潘羿菁)1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