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新北市蘆洲區一家快餐店,違法佔用店外騎樓,將炸台、工作台圍成L型料理餐點,導致地板油膩濕滑。去年除夕夜,林姓婦女穿著防滑鞋行經此路不慎滑倒,脊椎與腰椎骨折,恐終生無法跑步。快餐店老闆被控過失傷害,卻辯稱婦人不是在他店門前滑倒,檢方未採信其供詞,已起訴潘姓快餐店老闆。
▲示意圖,與當事者無關。(圖/攝影者Rob Brewer, Flickr CC License)
25歲潘姓快餐店老闆說,店家與隔壁漫畫店前的無障礙坡道約有2至3公尺高的落差,且當日騎樓地面保持乾爽、不油膩,認為婦人是因高低差跌倒,與自家店面無關,還強調只要地上濕滑,都會隨時用拖把清潔地面。
周邊店家供稱,快餐店騎樓地板平常都很油膩,而檢方勘查現場時,發現快餐店家前擺放著「小心地滑」的警語,還在無障礙坡道上鋪設防滑墊,且林姓婦人摔倒時穿著的鞋子,鞋底仍殘存泡沫痕跡。檢方認定,潘老闆將炸台置放騎樓造成地面油膩,的確為害林姓婦人慘摔的原因,將之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整理:實習編輯鍾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