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最新會期將於20日開議,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揚言將在今(15)日發起連署,要求立法院提前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就台中「瘦肉精爭議」進行食安報告。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5)日搬出《憲法》駁斥,立法院常會、臨時會都有憲法規定,國民黨團不要常會、臨時會傻傻分不清,在正式常會前,召開臨時會,這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違反憲政規定,無視立法院內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5)日舉行回應輿情記者會。(圖/翻攝民進黨團YT)
由於年前爆發台糖豬肉被驗出瘦肉精西布特羅事件,國民黨籍立委將發起連署,提案在17日召開立院臨時會,要求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專案報告。藍營人士表示,今日就將連署,將請院長韓國瑜召開協商,若協商未果,不排除20開議杯葛,不讓陳建仁上台進行施政報告。
民進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對於國民黨要求開臨時會一事,吳思瑤強調,2月20日的開議日,是由國民黨籍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黨團協商共同決定,必須尊重立法院長韓國瑜及各黨簽名下的協商結論,依循正常開議日做到「如期開議,如職監督」。
吳思瑤也搬出《憲法》要國民黨新任總召及幹部看清楚,《憲法》第68條對於立院開會時間有明確的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而這即是立法院「常會」的會期,而臨時會是在常會之外的時間,在《憲法》第69條另有明確規範。
吳思瑤還批評國民黨團,「不要常會、臨時會傻傻分不清楚」。吳思瑤進一步拿出新任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在民國91年的立院院文發表《立法院會期與會議剖析》,文中清楚說明常會及臨時會是什麼,而常會期間就沒有臨時會,請國民黨新任黨鞭們,回去讀懂韓國瑜院長請來的立院活字典的文章,不要連憲法跟立院內規都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