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快艇事件釀2死,金門地檢署指巡防艇上無錄影器材。海巡署兩度重申,全案僅歷時5分鐘,因擬強靠登檢而未能即時蒐證,但不影響真相;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說,海巡無隱匿動機。
金門地檢署昨晚表示,中國快艇事件釀2死事件,海巡隊稱沒有驅離及中國船隻翻覆過程的影像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檢方對巡防艇長及駕駛製作筆錄、調閱案發海巡隊通報紀錄、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船隻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存放,經勘查未在巡防艇上發現有固定的監視錄影器材。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昨天深夜和今天上午兩度重申,由於本次執法過程中未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家屬及外界質疑。但海巡署CP-1051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執勤時有賴執勤人員以各級艦船艇配備的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蒐證,相關器材置於駕艙,遇有將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
海巡署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但不影響事實真相始末。
海巡署說明,本案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執勤人員,有2人預備登檢、1人操船,另1人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因中國快艇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艏迂迴航行,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船身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執勤人員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使得負責蒐證者未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對於死者家屬的傷痛,海巡署說,深切體認也將全力協助其處理後續事宜,除於家屬抵金後,就向他們完整說明相關案情外;案發後,海巡署也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縱原則,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並在檢察官指揮下,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家屬參與相關勘(相)驗程序,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
海巡署表示,台灣是個高度法治國家,有完整司法體制,相信司法機關的調查程序必定可還原事實,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