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有名年輕女子和公司新來的男同事一起逛夜市,因男同事表示以前曾經當過美髮師,可以幫女子染頭髮,女子不疑有他,便和男同事一同返家染髮。但事後女子指控男同事趁她洗澡時,闖入浴室性侵她;不過男子到案說明時則喊冤表示,明明就是女子邀他一起洗鴛鴦浴,並堅稱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由於雙方各執一詞,而女方也堅持提告,男子依舊被以妨礙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據《蘋果》報導,被害女子表示,男同事以協助染髮之名,將她帶回住處後,便趁機用手指性侵她,再叫她去洗澡,事後被害女子便憤而提告。不過被指控性侵的男子則喊冤說,明明是女子染完髮後,洗澡洗到一半主動邀請他一起洗。
男子表示,兩人全裸共浴,有生理反應很正常,但強調只有用手撫摸女子身體和私處,但性器官沒有接合。男子認為,雙方明明就是你情我願,況且還是女子開口在先,覺得莫名被告很冤枉。
對此,律師則指出,現代社會風氣開放,一夜情時有所聞,但一定要尊重對方意願,並且務必保留事前、事後的各種通聯紀錄,若日後發生糾紛,才有證據自保。
▲究竟是鴛鴦浴還是性侵?雙方各執一詞。(圖/攝影者Araí Moleri Riva-Zucchelli, Flick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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