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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BA籲請政治力與政黨「尊重媒體專業自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商業事業同業公會(下稱本會)有鑒於通訊傳播科技變遷快速,影響國內影視音產業與內容頻道業者經營環境,適逢本屆總統與立委大選結束政治新局展開,更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部分委員即將屆期改任之際,特此鄭重籲請主管機關與朝野政黨,重視我國廣電產業困境,並提出三大具體訴求,懇盼獲得尊重與積極回應,俾利台灣廣電媒體內容產業之健全發展。
本會主張本屆NCC委員之遴選應回歸專業本位,鄭重呼籲政府與朝野政黨放下政治立場與對立,根據國家通傳會之定位與通傳基本法暨組織條例,站在國家發展的高度,尊重媒體產業言論自由精神,遴選出專業獨立之NCC委員,本會主張NCC應本於專業獨立監理,還給本會媒體產業應有的營運空間,尤其在頻道營運重要事項,通傳會應提升行政效能,導引優質穩定的營運環境,避免頻道產業資源不斷耗損、營運陷入不確定性。
本會也再三疾呼通訊傳播科技變遷快速,業已形成諸多挑戰,我國早已進入數位匯流全媒體的時代,然廣電內容產業法規卻未與時俱進,網路業者早已加入內容市場的競爭,卻未受相同法令監管,本會會員動輒得咎難以施展,與網路業者形成變相的不公平競爭,亟待重視解決。
以下為聲明全文:
一、通訊傳播科技變遷快速,台灣媒體內容產業之發展在全球化與科技化的影響下,業已形成諸多挑戰,亟待主管機關重視。茲就當前困境說明如下:
1、我國早已進入數位匯流全媒體的時代,然而與廣電內容產業相關的法規卻未與時俱進,本會鄭重呼籲,應盡快讓過時的內容規管進行數位調適,此為行政與立法部門無可迴避的責任。
2、本會會員受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執照制度加以監理,產業良窳與行政效能息息相關。
不論在本會會員頻道之評鑑、換照、頻位與上下架等涉及營運發展之重要事項上,主管機關在審酌相關案件時,應堅定鼓勵與維護對內容持續投入的頻道業者,且應盡快依相關法規,踐行審查程序並做成決議,近年一再發生審議程序拖延不決,導致產業所投入的資源不斷耗損、營運也陷入極度不確定性,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於專業的行政效能,導引穩定優質的頻道營運環境,如此始能持續提升收視戶之福祉,並真正使我國廣電產業逐漸朝向正面發展。
3、網路業者加入內容市場的競爭,但卻未受到相同的法令監管。
數位匯流時代的內容市場早已進入去疆界化、海量化高度競爭,本會會員在廣電法規規管下,卻動輒得咎難以施展,唯恐陷於裁罰記點、評鑑不合格與撤照的營運不穩定狀態,然而網路業者則不受相同規管,形成變相的不公平競爭。又因針對廣電業者監管機制產生之惡意操作檢舉,更形成無限上綱的惡性循環,不僅無益於產業發展,更影響媒體追求創新進步的腳步。
4、政治力量試圖甚或毫不迴避介入NCC獨立機關之運作,導致主管機關深陷角力拉扯。
政治力量動輒對NCC主管機關以及特定媒體產業發展加以介入施壓,造成NCC是否本於其最重要的獨立機關之定位,而能夠公平、客觀、公正地監理並健全廣電產業,令本會深感憂慮。
二、值此產業發展關鍵,本會特提出以下三大具體訴求,亟待政府積極回應產業之需求,展現對於本會廣大媒體從業人員的重視:
1、政府應與本會廣播電視產業媒體更多溝通與互動。
本會建請行政部門與主管機關應針對當前產業變遷及困境,邀集相關業者與從業人員等進行專業深入之討論,俾共同尋求台灣媒體產業發展與解決當前困境之具體可行方案。
2、政府與主管機關應檢視相關廣電法規,針對不合時宜者盡速完成修法。
傳播科技日新月異,落後產業發展太多的法規,已成為扼殺產業進步的原因。本會呼籲政府應邀集相關業者與從業人員等積極檢視相關法規,盡速修正、與時俱進,並制定能夠鼓勵本會電視內容產業發展之法令。
3、本會呼籲本屆NCC委員之遴選應回歸專業本位,俾使NCC維持專業獨立監管機制,還給媒體產業專業自主的營運空間。
本會今以整體產業的角度,為全體會員發聲,鄭重呼籲政府與朝野政黨能夠放下政治立場與對立,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基本法與組織條例,NCC設置宗旨本即在於「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本會呼籲各界站在國家發展的高度,尊重媒體產業言論自由精神,遴選出專業獨立之NCC委員,以提升行政效能,並協助產業健全發展。
三、綜上,為維護國人每日視聽福祉、捍衛本會電視內容產業的生存與發展,本會會員將持續提供優質內容服務予國人,持續提升產業競爭力,迎接新時代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