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佳鈴報導
新北34歲簡姓男子偷車衝撞派出所,導致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殉職,這是台灣10年內第4起民眾駕車衝撞派出所的事故。事發後更令外界惱怒的是,警分局長被爆料在內部下令,「值班人員不得用手機追劇、打手遊」,應隨時提高警覺,若查到就嚴懲,引發基層警員怒火。對此,律師陳君瑋表示,命令是對的,但時機錯了,而且身為長官應該提供其他更安全的保護措施。
▲撞值班台基隆警殉職!「警署公文」曝光惹怒外界,律師反問,台灣已經發生第四起衝撞警所,還不懂得設置更安全的環境,難到長官沒錯嗎?(圖/翻攝畫面)
陳君瑋2日在臉書專頁「陳君瑋律師(熊大律師)粉絲團」發文,表示基隆警遭撞死案,長官於案發後下的指令「有對也有錯」,對的部分在於員警與律師是在第一線面對群眾的人員,遇到精神不穩定的民眾,律師事務所可以拒絕接案,但員警身為人民保母,無法將這類人擋在門外,因此不應該滑手機,要隨時注意外在情勢,「這是正確的」。
錯誤的部分,是長官下命令的時機,是正值員警被撞死之際,社會大眾療傷之時,長官卻下這個命令,「會讓人覺得在傷口撒鹽,檢討被害人之虞,不太妥當。」此外,除了要求員警不能滑手機、要隨時注意狀況外,「長官怎麼沒有提供其他更安全的保護措施?」
▲撞值班台基隆警殉職!「警署公文」曝光挨轟「只懂得檢討基層」。(圖/翻攝畫面)
陳君瑋也表示,這十年內台灣已經發生第四起衝撞警所的意外,為何長官沒有記取教訓,設置更安全的工作環境?若一名員警坐櫃台,是否能增派一名員警站門口崗位,隨時注意四周,有任何緊急狀況可以馬上阻擋與提醒同事、保護派出所;又或是參考總統府先前發生卡車衝撞事件的後續應對,在門前設置路障,擋住衝撞車輛的力道,以保護員警,「長官或警政署似乎自己在保護基層警察的部分,也有缺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