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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保母虐嬰案!藍委提修正草案「增訂殺童罪」、「虐童不得假釋」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北市保母虐嬰案!廖偉翔提增訂「殺童罪」。(圖/廖偉翔立委辦公室提供)

▲北市保母虐嬰案!廖偉翔提增訂「殺童罪」。(圖/廖偉翔立委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1歲男嬰去年9月被劉姓保母收托,卻慘遭虐待不幸身亡,引發社會譁然。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今(12)日指出,依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他提出2條刑法修正草案,包括增訂「殺童罪」、「虐童不得假釋」。

廖偉翔指出,「虐童案」在台灣不是少數,根據衛福部CRC資訊網資料,從108年至今,兒少受虐人數都在1萬1000件以上,112年上半年更已超過6900件,三歲以下的受虐案更是年年破千件,顯見已經不是個案,在少子化的當下,守護幼童是第一要務,他強調,不只增強社會安全網,提高刑罰嚇阻作用同等重要。

廖偉翔表示,依照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他提出,第一、增訂「殺童罪」-增訂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第二、「虐童不得假釋」 - 違反刑法286條關於虐童及致重傷、致死等行為受判處徒刑者,修正為皆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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