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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前董事長、律師謝天仁點名中華電信,官股已降至35%,應受「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規範,依法提列「用戶公積金」,依中華電信純益推估,應提列的用戶公積金達1096億元,應給予每戶9812元的電信費率回饋。
▲圖/攝影者T M,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要求相關公用事業業者獲利應受節制,年度度每股純益超過2.5元時,超過部分的一半應提列為用戶公積金,並回饋給用戶,中華電信自2005年轉為民營,每年每股純益都超過4.5元,謝天仁認為,中華電信應受此條例規範。
針對稅後盈餘估算,中華電信自2006年至2015年應提列的用戶公積金達1096億元,若總用戶為117萬戶來算,每戶應獲9812元的電信費率回饋。
對此,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沈馥馥表示,電信事業目前皆為民營企業,依電信法規定辦理,並不清楚提列公積金的規定。交通部郵電司長王廷俊則強調,針對如何提報公積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交通部會以最大股東身分,建議中華電信盡快釐清;此外,亞太電信、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等,是否受到此條例規範也待釐清。
謝天仁呼籲,政府應執行平衡機制,讓貧富差距縮小。他認為,這類民營公用事業並非企業本身有本事,獲利是因「政府特許」,質疑「政府根本是呈現放任狀態,空有法規卻放著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