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業者稱有員工故意將放在二樓沒有使用砧板拿下來惡搞。(圖/竹縣衛生局提供)
新竹一家連鎖火鍋店被爆料處理生食、蔬菜、肉品的砧板嚴重發霉,食材沒標示保存期限等問題。竹縣衛生局前往稽查,已針對缺失要求店家改善。業者指出,有員工故意將放在二樓沒有使用砧板拿下來惡搞,皆有錄影存證。
民眾爆料,一家連鎖火鍋竹北分店將餐點裝飾的花朵、綠葉清洗後重覆使用,其他像是還未切片的肉條,擺放在冷凍庫內都已經結霜,像是一根根「石筍」,最誇張的是廚房內的砧板,整塊發霉仍繼續使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業者指出,該名人員刻意取的砧板為店內未使用砧板,並非所述生食、蔬菜、肉品,全在髒汙的砧板上料理,該名員工刻意翻弄事實,店家皆有錄影存證。餐盤中的裝飾花葉以“食品用"洗潔劑清洗才使用,並無甚至不清洗裝飾花葉,就直接重複擺盤之情況。此外,沒有標註日期的合格標籤貼紙為進貨、驗貨時使用,查驗貨物無問題才會使用,並正確填寫日期會貼至商品
竹縣衛生局表示, 5日派員現場稽查,查核結果現場環境衛生有部分缺失,包括冷凍庫結霜嚴重須檢視維修、砧板髒污應定期清潔並汰舊換新、員工私人物品未區分放置、作業區層價物品髒亂未清潔整理、生鏽未器具仍放置作業場所,以上缺失已列入重點查核事項,並限期3月22日請業者改善,衛生局將派員複查,倘有違規情事,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若經命限期改正,屆時未改正者,則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提升餐飲品質,保障消費者餐飲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