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騎士被大批警力強拉下車。(圖/翻攝自OWL貓頭鷹交通書YT)
表達重機上國道訴求,民間路權人士「OWL貓頭鷹交通書」、「通勤者之歌」等3人,16日騎乘3輛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10號,主動報案卻遭警方強制執行拖吊,其中一人還被員警硬拉下車疑似受傷。長達6小時的僵持被「OWL貓頭鷹交通書」全程直播,影片截至發稿前已吸引近3萬人次觀看。
▲雙方僵持4小時後,警方仍強制執行移置保管。(圖/翻攝自OWL貓頭鷹交通書YT)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兼公關部主任劉成謙透過粉專「阿謙交通改革」聲援3名騎士,直言摩托車通行國道這件事,全世界就沒幾個國家是非法的。「這次還要強行把人拉下車、強制拖吊,甚至未來還要被以妨害公務追訴」。
劉成謙批評政府忽略當年加入WTO時的承諾,也無視台灣也在維也納道路公約中。他認為,「這其實就是一種表演,把重機上國道這件事情演的很不應該、不正當,洗腦全國這是危險的事情、是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事,是該被以通緝犯規格處理的事」。
劉成謙指出,矛盾點是,「這是更安全的路,越不讓相對弱勢的用路人行駛,拖長城際交通的時間,這是非常不公義的」。
劉成謙表示,或有民眾質疑為何不開車、不搭客運?他直言,台灣公民在交通上就應該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不該是限制特定載具的結果。
劉成謙說明,如果說,他達到通行及到達目的地的最大效益辦法是透過摩托車,「那(政府)就不應該把人民的選擇壓縮、強加限制,變成強迫性的要負擔自小客車的成本或是大眾運輸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