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柯文哲(左)、蔣萬安(右)為台智光案互槓。(圖/民眾黨提供)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收受警用監視器廠商台智光賄賂,風波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更質疑,當年任內編列預算僅4.6億元,現任蔣市府卻編列5.5億元預算。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23)日痛批,柯文哲咄咄逼人,「8年的漠視,才產生今天的結果」;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也反嗆,請柯主席不要左閃右躲、模糊焦點,事實如此清楚,竟然還能責推蔣市府,令人匪夷所思。
李四川23日發文表示,本來不想寫這篇臉書,「但看柯市長如此咄咄逼人,我就不忍了」,他質疑,柯文哲說忍了台智光8年,但在他看來,是柯文哲8年的漠視,才產生今天的結果,因為柯文哲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
李四川指出,在柯文哲編列112年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預算才會編4.6億,但留給蔣市府因複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所以依照柯文哲簽的專案子約2200元,加上今年增加的量,當然就要編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他強調,問題不在速率,問題在於費率,「不必問蔣市府,所有的答案都依照柯市長製定的。」
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表示,請柯主席不要迴避問題、不要左閃右躲、不要模糊焦點、不要轉移話題,直接正面回答一個問題就好:「為什麼現任市府發現,在您任內,明明已經有原有契約可以議價,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3M費率為2200元?」
李政軒說明,是柯前市府訂定的專案契約與後續議價結果,導致3M費率為2200元價格的事實,柯主席以「省錢」自居,既沒有省錢,也不該省了自己的責任,最重要的是已有原有契約,為何另立專案契約?啟人疑竇之處,何時要面對並說明?市府發現,106年柯市長另外跟台智光訂定一個特別針對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這個約在109年第一次將3M費率訂定為2200元,「請問柯主席,既然以理性務實科學自詡,能不能跟各界說明,這個費率是依照什麼標準、怎麼訂出來的呢?」
李政軒表示,柯主席今日質疑的2M要換成3M,是因為任內訂下的汰換監視器數量也需要符合3M頻寬,但柯市府規劃的監視器汰換計畫在柯市府任內根本沒有執行完,這個計畫在蔣市府任內接續汰換的200萬畫素相機自然就都得符合議會但書,搭配3M的網路頻寬,柯主席是不是又忘記了?
李政軒補充,在柯文哲任內108年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進行監視器汰換規劃設計和監造服務,當時就提出若要使用200萬畫素的監視器,就須配上3M頻寬的結論,監視器在柯文哲規劃下已經汰換為200萬畫素,請問柯前市長的作為是什麼?即使不汰換為3M,3M也佔了所有監視器的23%,難道就可以把費率訂到2200元?
李政軒批評,事實如此清楚,柯文哲竟然還能責推蔣萬安市府,令人匪夷所思,相較之下,蔣市府關心費率的合理性,多次議價,讓台智光讓步降價,省下預算,柯前市長看看當初的3M定價,與如今相比,再與市場相比,或許可以有所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