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洪先生的愛犬「米奇」遭比特犬拖到大馬路旁狂咬。(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路竹區近期發生比特犬咬死寵物犬事件,比特犬飼主未攜牽繩、護具,比特犬看到民宅門口有一隻馬爾濟斯,立刻衝上前狂咬,造成馬爾濟斯肚破腸流、臟器被咬斷,搶救幾天後仍傷重死亡;10歲馬爾濟斯「米奇」的飼主洪先生向《三立新聞網》控訴,兩次談和解對方態度不佳,只願意賠償4萬,且沒有任何歉意,將提告。
根據洪先生提供的監視器畫面,3月5日上午10點55分,當時米奇在自家門口曬太陽,比特犬飼主騎機車到隔壁雜貨店,才剛停車,在腳踏板的比特犬立刻跳車,上前狂咬米奇,將米奇拖到大馬路旁狂甩,但飼主見狀卻只是淡定拉走比特犬,到雜貨店買完菸後騎車逃離現場,沒有通知洪先生家人,直到洪先生家人發現愛犬躺在大馬路旁奄奄一息,立刻送往動物醫院急救。
▼▲米奇搶救幾天後仍因傷重死亡,左腎、腸管、脾臟都被咬破。(圖/讀者提供)
洪先生向《三立新聞網》表示,米奇傷勢嚴重,胸腹被咬破好幾個洞,左腎、小腸腸繫膜腸管被咬破,脾臟被咬斷,搶救幾天後仍在3月18日凌晨死亡。
洪先生說,事發後和比特犬飼主私下調解2次,飼主否認比特犬不是他養的,而是流浪狗,企圖卸責,且米奇手術費總共花了14萬,但對方僅願賠4萬「還說我們家毛小孩沒有這個價值」,完全沒有想到道歉的意思,讓洪先生直呼太誇張,決定提告。
行政院農業部宣布,2022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輸入比特犬,之前已飼養比特犬則須寵物登記;動物保護防疫所提醒,比特犬為農業部公告之「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有相當防護措施,飼主如飼養攻擊性犬隻,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無防護措施及第29條第1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因而造成家犬咬死他人寵物(包含造成流浪犬貓嚴重殘缺或死亡),最重還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